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重庆公告登报范本如下: ××公司(接纳方公司)拟吸收合并××公司(拟解散公司),已于×年×月×日获得××(指审批机关)初步同意。 根据有关法律、法规,××公司(接纳方公司)和××公司(拟解散公司)的债务由××公司(接纳方公司)承继,本公司债权人可自×年×月×日(指发布公告之日)起四十五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。
本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,公司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。 特此公告 联系人: 联系方式: 公司(接纳方公司或拟解散公司)